香港報稅表最近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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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的同事們!

我們想向你們介紹香港稅法的最近變化。變化涉及公司報沒有商業業務的報稅表。

https://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23040301.htm

“由今年開始,所有法團及業務,無論總入息的金額多少及選用哪種報稅表提交方式,利得稅報稅表必須連同所有佐證文件一並提交(包括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此外,所有須與報稅表一並提交的相關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必須透過「稅務易」以電子方式提交。如納稅人不選擇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則須列印及簽妥以電子方式提交補充表格及/或其他表格的文本核對表,並將簽妥的核對表連同利得稅報稅表及佐證文件以文本方式一並提交。”

換句話說,由今年開始,公司無論報沒有商業業務,還是要提供審計財務。再說財務報告要包含一切義務的費用:政府年度的必要費用、注冊地址費用、秘書費用。因為這些費用每個公司甚至沒有商業業務還是要承擔。 我們經常勸我們親愛的客戶遵守香港稅法並及時做會計。